(案情简介):2014年,云某数次将其生产的假冒老明光、种子酒,销售给个人。公安机关在被告人云某生产假酒的民房内,当场查获其生产的成品假迎驾银星酒13箱、假高炉家酒32箱,已经制作完成但尚未转入包装盒的假柔和种子酒468瓶。
(法院判决):南谯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云某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品罪。依法判决被告人云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五万元。
滁州商标专利网是一家专业从事商标注册(续展/变更/转让/复审),专利申请(发明专利/实用新型/外观设计),版权登记/软件著作权代理,公司项目申报,高新技术企业申请等综合性知识产权代理公司。